一方失踪离婚手续可向起诉,只要求离婚,会公告送达诉讼文书。离婚起诉程序一般在三个月内审结,可以提起上诉,二审最迟在三个月内审结。如果没有上诉,判决书在十五天后生效。
法律分析
一、一方失踪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1、一方失踪离婚手续应当向人民起诉,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者死亡的案件,人民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公告送达诉讼文书。
2、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起诉程序要多久
根据民诉法规定,简易程序应在三个月内审理完毕,普通程序应在六个月内审理完毕。
一般来说,离婚纠纷都不是很复杂的事情,基本上都是简易程序审理。
三个月内应该是会有一个判决的结果。拿到判决结果后,判决还没有生效。
该份判决书何时生效。这要看原告或被告有没有人向作出判决的的上一级提起上诉。
如果判决一方不服判决内容,在接到判决书之日的次日起算,十五日向上一级提起上诉,二审一般会从接受案件后,在三个月内审结。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送达即生效。
如果双方对判决结果没有不满意的,没有人提起上诉,那么在十五天上诉期过后,该份判决书即生效。简单说,如果仅有一审程序,则简易程序最迟三个月加十五天。普通程序最迟六个月加十五天。
结语
离婚手续中,一方失踪时,可向人民起诉离婚,无需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诉讼应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离婚起诉程序一般在三个月至六个月内完成。判决生效时间取决于是否上诉,如无上诉,则在十五天后生效。简易程序最迟三个月加十五天,普通程序最迟六个月加十五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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