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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应该从什么时间开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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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分周期为十二个月,满分为12分。记分周期自机动车驾驶人初次领取机动车驾驶证之日起连续计算,或者自初次取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之日起累积计算。比如领取的驾驶证是在2021年12月11日,那么到2022年12月12月10日24小时止为驾驶证的一个记分周期。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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