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坐牢,起诉离婚的流程如下:
1、首先要确定管辖:如果只有被告在监狱服刑,不论被告服刑是否超过一年,均由原告住所地管辖,当原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原告的经常居住地管辖;
2、其次,诉讼离婚的程序与普通离婚程序相同,只是鉴于服刑人员自身的特殊性,此种离婚案件与普通离婚案件在程序上有一些不同。一方在监狱服刑,所以通常情况下,庭审程序会在监狱内进行。
一、民事诉讼被告正在服刑怎么办
民事诉讼被告在服刑的,按正常程序到起诉即可,会依法进行处理,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人民可以到监狱、看守所等羁押场所内开庭,这也可以体现出审判工作的便民性。
二、服役人员如何离婚?
服刑人员诉讼离婚时,其应当向哪个起诉离婚呢?这需要看离婚诉讼是由服刑人员提出的,还是由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的。
(一)服刑人员提出离婚
如果是服刑人员提出离婚诉讼的,按照“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原则,服刑人员应当向其配偶住所地的人民起诉离婚。
(二)服刑人员配偶提出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都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如果服刑人员的配偶提出离婚诉讼的,那么应该向原告(即服刑人员配偶自己)住所地的起诉。法律这么规定的原因在于,服刑人员被关押的地方往往与其配偶居住的地方不同,为了方便服刑人员配偶履行诉讼程序,减少其负担,因此其可以向自己住所地的起诉离婚。
(三)双方都是服刑人员
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管辖。
如果夫妻双方都是服刑人员,如果被告服刑不到一年,那么就由被告的原住所地管线;如果被告服刑超过了一年,那就由监禁地的管辖。这时候,原告住所地和原告监禁地的是无权管线的。
Copyright © 2019- 580590.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