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摆摊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的,没有营业执照也不属于无证经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下列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一)在县级以上地方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二)依照法律、行规、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下列工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商业、外贸业、饮食业、服务业、旅游业、手工业、修理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工商企业),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国营工商企业;
(二)合作社营和其他集体所有制的工商企业;
(三)联营、合营的工商企业;
(四)铁道、民航、邮电通信部门及其他公用事业单位所属的工商企业。
省、自治区、直辖市认为有必要办理登记的其他工商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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