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票据诈骗罪的种类的区别如下:
1.变造票据,是对真实、有效的票据内容的改变。
2.伪造票据,是非票据上记载的当事人假冒他人名义签章并制作票据,伪造前是没有当事人的信息的。
3.仿制票据,是指对真实、有效的票据或票据用纸的外观形式进行非法模仿制作,没有对原有效票据实施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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