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虚开行为
(一)虚开行为的界定
行为人有以下四种行为之一的,即构成虚开的行为:
1.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2.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3.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4.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
以上包括专用,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如货物运输等,也包括一般的普通;且无论是经税务机关监制的真,还是伪造的假,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构成虚开行为。
(二)税务行政处罚方式及幅度
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构成犯罪的标准、罪名及刑罚
1.虚开专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即涉嫌构成犯罪。罪名分别为:虚开专用罪、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罪。
个人犯罪的,处拘役、15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可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罚。
2.虚开上述以外的其他普通,如建筑安装业、广告业、餐饮服务业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涉嫌构成虚开罪:
虚开100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个人犯罪的,可处管制、拘役,最高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二、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非法出售的行为
(一)税务行政处罚方式及幅度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构成犯罪的标准、罪名及刑罚
1、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或出售经税务机关监制的专用25份以上或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分别涉嫌构成伪造专用罪,出售伪造的专用,非法出售专用罪。
个人犯罪的,处管制、拘役、15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2.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或出售经税务机关监制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5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分别构成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非法制造用于抵扣税款罪、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罪、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罪。
个人犯罪的,处管制、拘役、15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3、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或非法出售经税务机关监制的一般普通,如建安、货物销售等,数量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分别涉嫌构成非法制造罪、出售非法制造的罪,非法出售罪。
个人犯罪的,处管制、拘役、7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三、非法购买,非法持有的行为
(一)税务行政处罚方式及幅度
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二)构成犯罪的标准、罪名及刑罚
1.非法购买专用或者购买伪造的专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构成非法购买专用罪或者购买伪造的专用罪。
个人犯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2.明知是伪造的而持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持有伪造的罪:
(1)持有伪造的专用5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
(2)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
(3)持有伪造的上述两类以外的,如广告业、服务业、餐饮业等其他普通2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
个人犯罪的,处管制、拘役、7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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