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一、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什么条件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的条件是: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驰名商标是在中国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
二、驰名商标保护和普通商标保护的区别是?
驰名商标保护与普通商标保护的区别如下:
1、内涵不同,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人知、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是指实物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在国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地位,市场份额和知名度居行业前列,用户满意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产品。由此可见,驰名商标的内涵是商标,名牌产品的内涵是具体产品;
2、对象不同,驰名商标的认定对象不仅包括国内企业的注册商标,还包括外国企业在中国注册的商标,而名牌产品的评价仅限于中国企业的产品,不接受使用国外商标的产品的申请;
3、评价机制不同,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新出台的驰名商标,将从企业荣誉转变为法律保护手段,不再由国家组织批量评定。
三、申请驰名商标要具备哪些条件
申请驰名商标要具备的条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申请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必须是享有良好商品质量信誉的商标。驰名商标所示商品必须是品质优良,符合法定要求和规格,并长期保持稳定而享有信誉。2、需要是为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某一商标要成为公众所熟知的驰名商标,必然是具有较长的产销历史,相当可观的消费量和营业额。3、需要是在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内享有声誉的商标。这个相当规模的地域范围,各个国家都有各自的标准加以限定。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指定的人民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Copyright © 2019- 580590.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