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八零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要去哪个部门

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要去哪个部门

来源:五八零教育网


法律分析:当事人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机关提出重新认定的申请。所以说,接受交通事故认定书复核的机关是作出认定书的上一级机关。另外,申请人复核须递交以下材料:1、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5、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 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Copyright © 2019- 580590.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