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分为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一般期限为14天,延长期限为37天;对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服时,只能向机关提出异议,而不是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刑事拘留后证明是错误的,受害人可以按照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国家赔偿。
法律分析
一、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多少
刑事拘留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侦查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其中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二、对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服怎么办
刑事不同于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相对人对机关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而属于刑事,我国规定了机关可以进行刑事拘留的7项情形。被刑事拘留的人对机关的决定不服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能向机关提出异议,机关如果认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作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按照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赔偿义务机关是作出错误拘留决定的机关。受害人应当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提出复议。
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或者期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决定。
因此,对刑事拘留决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事后证明刑事拘留是错误的,受害人可以依照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国家赔偿。
刑事强制措施中,刑事拘留可以说是经常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一般可以决定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就只能是机关和人民了。但此时也要求符合采取该措施的条件,同时按照法定程序来采取措施才行。至于刑事拘留的期限,一般情况下是1-3天,最长是14天。但针对特殊情况下的犯罪,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可以达到37天。
结语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期限为14天,最长可达37天。在这段时间内,侦查机关需要报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如果核准逮捕,则会继续拘留,否则会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对机关的刑事拘留决定不服的话,不能提起行政诉讼,而是应该向机关提出异议。如果刑事拘留后证明是错误的,受害人可以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的程序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是一种常见的刑事强制措施,但采取该措施必须符合条件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五条 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章 侦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物证、书证 第一百四十三条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机关或者人民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
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九条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本条规定的“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二人以上共同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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