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撤回仲裁申请。申请人经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当事人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四十九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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