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员没投保交强险的,由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一、交强险具体什么
1、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所有机动车必须购买的保险2、交强险的投保人是订立保险合同,缴纳保险费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3、交强险的被保险人是投保人自己或者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4、交强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统一的责任限额。
二、没买交强险的交通事故赔偿是怎样的
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没有购买交强险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扣留其机动车辆,通知相关投保人进行投保,并且按照投保的最低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用的2倍进行罚款。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没买交强险的情况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必须由交强险的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投保的义务人和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人,两者都需要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义务。超出交强险部分,事故双方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三、未交交强险出现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未交交强险出现交通事故:1、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存在过错。2、机动车辆没有投保交强险,直接给受害人的经济造成损失,该部分损失依法应当由机动车方承担。3、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当在交强险赔偿范围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按事故责任划分赔偿比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应予支持。
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应予支持。
Copyright © 2019- 580590.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