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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签署竞业协议后规避违反协议的行为?

来源:五八零教育网


签了竞业协议试用期离职去竞争对手公司上班属于违约行为。劳动者需退还补偿金并承担损失,如泄露商业秘密还需承担法律责任。竞业范围、地域、期限需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超过二年。解除竞业协议可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单方提议协商解除,拒绝解除需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分析

一、签了竞业协议试用期离职去竞争对手公司上班属于违约吗

签了竞业协议试用期离职去竞争对手公司上班的,属于违约行为。

劳动者违反竞业义务的,应当退还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同时应承担给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果同时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还应当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招用的单位有过错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二、解除竞业协议方式有哪些

一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或提议协商解除,如果劳动者拒绝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不必履行继续支付竞业补偿金的义务。

二是劳动者单方解除或提议协商解除,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解除,劳动者需要继续履行义务,否则应承担赔偿义务。

拓展延伸

竞业协议的违约问题:试用期内离职并加入竞争对手公司,是否触犯了竞业协议?

根据竞业协议的约定,试用期内离职并加入竞争对手公司可能构成违约行为。竞业协议旨在保护雇主的商业利益,防止员工离职后直接加入竞争对手从而泄露商业机密或带走客户资源。试用期虽然是雇佣关系的一种形式,但并不意味着在此期间就可以不受竞业协议的约束。因此,如果在试用期内离职并加入竞争对手公司,可能触犯竞业协议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具体情况需要根据竞业协议的具体条款、当地法律以及雇佣合同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建议在考虑离职并加入竞争对手公司前,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结语

签了竞业协议试用期离职去竞争对手公司上班属于违约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违反竞业义务的劳动者应退还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并承担直接损失责任。如果同时泄露商业秘密,还需承担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解除竞业协议可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单方解除或协商解除,但需遵循协议约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具体情况应综合考虑协议条款、当地法律和雇佣合同等因素,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个性化的法律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四条 【竞业的范围和期限】竞业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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