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五八零教育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受理案件开庭后多久判决

受理案件开庭后多久判决

来源:五八零教育网


案件到多久开庭,需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1、一般情况下,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一、开庭审理的流程如下:

1、由员核对双方信息,宣布法庭规则和法庭纪律;

2、法官入庭,由员向法官报告庭审前准备情况;

3、审判长敲击法槌,然后宣布某某人民现在开庭;

4、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一般按照当事人陈述归纳小结,当事人当庭举证,当庭质证,法庭认证的顺序进行;

5、法庭调查结束后,审判长宣布进行法庭辩论。当事人应当围绕各自的诉讼请求或者法律主张,就法律的具体适用问题展开辩论;

6、法庭辩论结束后,由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进行最后陈述,审判长指示原告、被告、第三人作最后陈述;

7、审判长宣布休庭敲击法槌,宣布休庭前法官可能会询问是否愿意调解,如果愿意,则可马上制作调解协议书,并让双方进行签字确认。若调解不成,则由合议庭进行讨论,可择日进行宣判。

二、开庭审理的注意事项如下:

1、进入法庭须接受安全检查,禁止携带照相机、录音机、摄像机;

2、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不得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瓜皮纸屑;

3、未经法庭允许,不得发言或提问;

4、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

5、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总之,从案件受理到正式开庭的期限并没有法律上的严格规定,具体的开庭时间要视审前准备程序的进展、的排气等情况综合确定。但是法律对于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明确的规定,普通一审程序的审理期限为6个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简易程序案件的审理期限为3个月。二审对判决的上诉的审限为3个月。审限的计算均是从案件受理时开始。

三、民事案件开庭审理流程是怎样的?

(一)庭审准备,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人民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参加庭审做好准备。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在的公告栏张贴,巡回审理的可以在案发地或其他相关的地点张贴。其目的是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人民审判活动的了解和监督,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和效益。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4、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核对的顺序是原告、被告、第三人,核对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和住所。当事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核对其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行政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对于诉讼代理人应当查明其代理资格和代理权限。核对完毕由审判长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二)法庭调查

法庭调查的主要任务是:审判人员在法庭上全面调查案件事实,审查和核实各种证据,为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奠定基础。

(三)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法庭辩论是辩论原则最生动和最集中的体现。

(四)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

这是开庭审理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分清是非,明确责任,作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

1、合议庭评议

法庭辩论结束后,调解不成的,合议庭应当休庭,进入评议室进行评议。评议时合议庭应根据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情况,确定案件的性质,认定案件的事实,分清是非责任,正确地适用法律,对案件作出最后的处理。合议庭评议案件,由审判长主持,秘密进行,合议庭有不同意见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少数意见要如实记入笔录。评议笔录由员制作,经合议庭成员和员签名或盖章,归档备查,不得对外公开。评议结束后,应制作判决书,并由合议庭成员签名。

2、宣告判决

宣告判决的内容包括: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判决的结果和理由、诉讼费用的负担、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

宣告判决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当庭宣判。即在合议庭评议后,由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并宣读裁判。宣判后,10日内向有关人员发送判决书。另一种是定期宣判。即不能当庭宣判的,另定日期宣判。定期宣判后,应立即发给判决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Copyright © 2019- 580590.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