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现甲方委托乙方为工厂装修,为按时、按量完成装修,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工程。
2、工程项目:隔墙
二、工程制作及内容
1、工厂区、隔墙75龙骨主架、封6厘水泥板1层、防火棉1层。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工程装修单价:______________元。
四、工程装修综合价:约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结算方式:以实际工程量计算。
六、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工厂常规需求安装,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2、不得在工地有殴打情况,不准在工作场所。
3、保证工程按时按量完工。
4、乙方应按甲方指定的时间及时进场施工,乙方应从20__年______月_____日进场开工至20__年____月____日。
(二)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每层水、电,保证工作场地无大障碍,于甲方因素,乙方未通完成工程,乙方概不负责。
2、在施工时,甲方应配合乙方所需要的要求,让工程能按时完工;以工程量进度按时付款。
六、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以下,甲方应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作为订金,工人进场应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其它工程款待工程完全部完工后,甲方应在一星期内付清乙方余下所有工程款。
七、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任何一方都不能违背合同条款,否则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执行中,如一方不履行协议而造成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负责赔偿所有损失。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无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人):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装饰工程合同书
身份证号:
乙方(承包人):
地址:
联系电话:
行业准入证号码:
工程设计师: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 110 号令)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
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施工名称: 。
1.2 施工地点: 。
1.3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
1.4 工程户型: 。
1.5 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 6%收取管理费,计入工程款。
1.6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
1.7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1.8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
写: (见附件 1:附件 1.《尊翔装饰
装修预算单》)。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 GB
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
50327-20__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50210-20__《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 GB
50325-20__《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
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 其它约定标准: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开工前
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
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因甲方不采取必要的保护和安
放措施而造成家具、陈设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2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甲方承
担。
3.3 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3.4 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3.5 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6)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强制性规定的违法或违章行为。
3.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
防工作。
3.6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办理验收结算。
3.7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
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
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3.8 协调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 参加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根据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拟定施工方
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4.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
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
应视为乙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4.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范和环境保护等相
关规定。
4.4 配合甲方委托人或委托的工程监理开展工作,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和阶段性工
程验收。配合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4.5 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
(2)遵守物业管理规定的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
承包人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的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负责将装修垃圾装袋,及时清运到物业指定位置。
(7)其他相关管理规定。
4.6 乙方须提前 48 小时通知甲方委托的监理人员对下列关键工序进行验收,验收合
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A、材料进场 B、水路、电路改造及打压试验 C、防水工
程及蔽水实验 D、木工收口、E、吊顶基层。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监理验收,施工单位擅自
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由此造成工料损失及质量问题的由施工方承担责任。
4.7 向甲方提供项目完善、清楚规范的报价文本,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专业的报价
师或报价系统提供标准报价。
4.8 施工中未移交甲方之前,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
设施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
4.9 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4.10 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
设备管线。
第五条 工程变更
5.1 工程进行中,业主有权对原设计进行改动或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在未接到业主
书面申请时施工单位无权变动任何设计方案及材料品质。设计方案应包括平面图、天花
图、节点图、制作尺寸详图,凡无以上经甲方确认的图纸而现场私自制作的项目甲方有
权拒付工程款(见附件 4.《尊翔装饰装修合同工程变更单》)。
5.2 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还需增加工程项目,在增加制作之
前,乙方参照原预算单价制作预算造价单并协同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签字确认。
5.3 增加项目所需的费用,计算在工程造价预算之内并参照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进行
支付。
5.4 合同签定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果甲方需减少工程项目,双方协商一致后,
调整相应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甲乙双方须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变
更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单》是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6.1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责任由甲方承担。
6.2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6.3 因设计变更或非甲、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影
响工期,导致停工 8 小时以上(一周以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但乙方须对导致
停工的事件作书面记录并书面告知甲方,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该责任。
第七条 关于工程质量、验收和保修约定
7.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相
应国家、行业施工及验收标准进行评定验收。
7.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7.3 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包括水、电等隐蔽工程的验收);
(3)竣工验收(包括室内环境质量验收);
(4)其他约定的项目验收。
乙方应提前 48 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甲方自接到通
知起 日内组织对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验收,如甲方或甲方监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
组织验收,甲方须及时书面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并承担造成的相应损失。
7.4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或甲方监理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起 2 日内
组织工程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或甲方监理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
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甲方提前入住,视为验收合格,甲方应自行承担工程有关的质量问题,但乙方仍应
承担合同的保修责任。
7.5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与陕西省地方标准并以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验收结果为
最终验收结果。
7.6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其返工费用及材料
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7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并承担相应事故责任。
7.8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后三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
修期限为 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电路工程的
保修期限为 年。同时由甲乙两方签订《尊翔装饰工程施工保修协议》(详见附件 8.
《尊翔装饰工程施工保修协议》)。
第 关于工程款结算与支付的约定
8.1 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交于甲方。
8.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由乙方认可后分以下批次支付工程款,尾款在保修期满后,
并无发生任何工程质量问题时一次结清。
支付次数
款项名称
付款时间
款项包含
应支付金额
第一次
首期款
开工前三日内
工程造价*60%
第二次
中期款
工程进度过半中期验收合格
工程造价*35%+水电路改造全款+主材代购全款+/-工程变更全款
第三次
尾款
竣工验收合格
工程造价*5%+/-工程后期变更款
8.3
在乙方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出阶段工程确认(阶段验收,非竣工验收)及阶段
付款要求(非竣工结算)后,甲方和甲方监理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前期阶段工程确认
或阶段验收,并在确认或阶段验收达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甲方或甲方监理对前
期工程提出异议时,应在异议解决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8.4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结算文件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
上述结算文件 7 日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
第九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9.1 本工程使用的建筑装饰材料,应为符合工程设计要求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
害物质限量标准》等系列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并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或检验报告。
9.2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提前三天供应到现场,并与乙方办理好交接
手续。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
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组织检测验收后交乙方保管。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
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9.3
乙方所供主材、设备及数量清单: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油漆、水泥、
胶类、涂料、墙衬、石膏线等必须与施工合同中材质约定相符并在进场时通知甲方委托
的监理工程师进行核实。如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甲方
有权拒绝使用;若已经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有关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约定
10.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要求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
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10.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
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
10.3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
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10.4 禁止非本工地施工人员在现场进餐和私自留宿,由此造成的治安问题等相关问
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有违反的,乙方给予甲方合同价 1%的精神赔偿。
第十一条 关于双方责任的约定
11.1 甲方责任:
因甲方原因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并承担乙方损失。如:A、不能按期、按时供
水电;B、不能保证每天有 10 小时工作时间(含加班时间);C、不能按期提供自购
的材料、设备;D、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或规格造成返工;E、不能按期付
工程款;F、变更设计及因变更设计造成的材料、人工浪费;G、逾期验收;H、因甲
方原因终止合同,而施工工程量未过半,乙方除收取已施工项目的费用外另收工程
设计费;I、非乙方造成的其它不可预见原因。
11.2 乙方责任:
A、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相应损失由乙方承担;
B、对竣工工程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属于乙方施工安装的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
C、乙方施工过程中违反操作常规造成的人员伤害,由乙方负责;D、由于乙方施工
造成甲方物品损坏,乙方应予以修复或赔偿;E、由于乙方违反物业管理处规定所造
成的罚款和赔偿,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及奖励约定
12.1 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他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 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
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
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
延部分工程款千分之
的违约金。
12.4
12.5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
的违约金。
开工后,甲方提出提前完工的要求,乙方遵照甲方需求,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
提下,每提前一天,甲方应奖励乙方人民币
第十三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元。
13.1
甲乙两方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经甲乙双方同意,可由
甲方监理进行调解,或提请其他个人或组织调解。
13.2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调解不成时,选择以下第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它约定
种解决方式:
14.1
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
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
14.2 施工期间,若甲方或甲方监理发现乙方违规施工或有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时,
有权要求乙方暂时停工,与乙方交涉,要求返工或作相应补救措施,情节严重时,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施工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阻止工程施工,或拒绝按约定支付工程款项,
经乙方交涉无果时,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14.3 施工期间,甲方将门钥匙壹把交给乙方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将门钥
匙交还给甲方,并不得擅自存留备份。。
14.4 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在保修期后使用过程中再
发生任何质量的问题,乙方不再承担质量责任;但乙方可优先为甲方提供有偿维修服务。
14.5 其它补充约定:
(1)
(2)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除保修条款之外的其它条款,在工
程验收、交接完毕,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后自动终止;保修期满,甲方支付保修对应尾款
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5.2 本合同签定后工程不得转包。
15.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
律效力, 如补充协议或附件条款与合同正本有冲突时以补充条款为准。
甲方(盖章或签字):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电话: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电话:
甲方(委托方):
签约时间:
乙方(施工方):
签约地点:
为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建设部令第110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乙双方的条件:
甲方装修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取得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住宅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的单位。
2、装饰施工地点:____区____路(小区)____幢号(单元)____室。
3、住户结构:____室____厅____结构,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
6、本工程由____设计。
7、工期:工程期限____天,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总价款:(大写________)____元(其中:设计费____元,管理费(____%),税金(____%)。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的,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另计。
2、合同签订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60%,计____元。工期至木工全部收口油漆工进场前,甲方支付总价款的35%,计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的5%,计____元。
三、施工准备及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工作
1、甲方开工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或产权单位登记备案;确需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的,应当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鉴定和加固方案,经房产管理部门核准后,领取住宅装修许可单。
2、甲方应在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行为的协调工作。
4、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项。
(二)乙方工作
1、对甲方进行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指派为乙方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
4、与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四、材料的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或无法提供有关证明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经书面认可,可继续使用,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环保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并应得到甲方认可,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系伪劣商品的,应按提供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环保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生产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现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通讯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的发生。装运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规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堆放和清运。如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赔偿;属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凡发生工伤及死亡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六、施工内容和工期的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详见附件四),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造成费用增减或工期改变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七、工程质量及竣工验收的办法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工程质量和环保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与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书面承认。
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七日内进行验收。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包括经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预算及图纸等),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2、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价的1%;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工程价的1%支付违约金。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价的1%。
4、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九、工程保修
1、凡包工包料的“双包”工程,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计算,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自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3、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
4、保修单须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有效。
十、纠纷处理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起诉;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乙方:
日期: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磋商,甲方同意将自已的建筑装修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现将双方有关事且宣订以下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1、工程名称及地点:
二、工程概况及质量要求
1、装修标准:
住宅楼室内装修:
2、工程质量:乙方按图纸和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
各工程施工程序严格按国家建筑规范进行及做好有关保养工作,凡隐蔽工程均需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各项工作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努力争取优良。
三、工程承包方式及施工内容
1、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包工不包料,-切施工程序均按单包方式进行施工及管.理。
2、工程施工承包内容:
住宅楼室内外装修:
四、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甲方负责征地、折迁、用地规划、建筑设计、报建等有关建房的行政手续和三通一平工作,按时保量将工程所需施工材料运到工地50米以内,适时装配所需施工机械备,按规定做好甲方本职内各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展。
2、乙方职责,乙方依据承包施工内容,认真组织好工程施工所需达标人员,按规范要求做好技术交底和制订施工计划等施工前期的相关工作,各项工作必须做到“安全第一。
质量第一,时间第一”,成信合作,文明施工的管理宗旨。
按时保质完成不同时期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施工单价及结算付款方式
1、施工单价:
2、结付方工式:
六、工程有关事项
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制度,服从甲方分工和指.挥,实行层级管理,如有违约和乙方人为造成的一切民事、刑事、经济等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合同并追究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安全生产: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思想教育,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如有违反和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准上岗并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如有出现任何人为事故,均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3、工程材料、用具、设备等--切用料,均由甲方依据工程所进行分配并按规定存放在指定的场所内。
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清理场地并经甲方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甲方提供地切机械、用具和领原料,乙方要妥善保管好,并按规范保养好,否则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按价赔偿或加倍处罚。
5、任何员工不得在工地吵架、斗殴、汹酒、、等一切违规行为,做到尊上爱下,文明施工,如有违法乱纪行为者,均送有关执法部门依法严惩。
6、未尽事宜栏: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
地址: 地址:
委托方:
承接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居室室内装饰工程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户型。
3、施工项目量: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书》。发生工程量变更的,以实际工程量为准。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种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
乙方只包工;
乙方部分包料及全包工;
5、工程期限个工作日。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条: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人民币大写:元,
详见本合同附件《装饰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设计、施工图纸
双方协商确认施工图纸采用以下第种方式执行: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自行制作并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条:工程项目增减或变更
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增减或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认书面工程项目增减单,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项目增减单为本合同附件。
第五条:施工现场和现场的移交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能正常施工的现场条件
开工前三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宜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免费提供施工期间的用水、用电;
负责到小区物管和有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并缴纳各类费用,如小区有关部门要求乙方缴纳相关不合理的费用,甲方应负责与小区相关部门协商、缴纳;
乙方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甲方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并向乙方施工负责人提供审批手续证明,交乙方施工现场负责人收留备案。
2、乙方的施工现场职责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工程;
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关于施工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保护好原居室的煤气管道,保证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工程完工后负责初步清扫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
3、施工现场的移交
甲方有权利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有义务积极配合材料进场、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签认手续;甲方不在期间,指定为代理人对进场材料、分阶段验收、竣工验收、工程变更等进行签认;
施工过程中甲方对不符合约定的一项、多项工程有权利提出异议,经双方协商确认该异议成立的,乙方应负责修理以达到合同约定;如因甲方原因要求一项或者多项工程返工、修理的,工期应相应的顺延,并承担相应增加的费用。
第六条:材料的采购和进场
1、乙方采购的材料,应符合《装饰工程预算书》的要求,材料运输费用由方承担。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自购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并应按时供应到施工现场,材料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乙方的重大过失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工期顺延
1、工程项目增加或设计变更的工期顺延。
2、由于甲方支付款项时间或其它因素所引起的工期顺延。
3、停水停电以及小区规定不能施工的工期顺延。
4、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5、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造成返工的工期顺延。
6、由于甲方提供材料时间的原因造成的工期顺延。
7、施工中,甲方私自要求乙方施工人员擅自增减或变更工程项目所造成的工期顺延。
8、人力不可抗拒工期顺延。
9、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的,工期不变。
第:工程质量
双方约定以国家行业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50210-》为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双方如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可申请由云南省家装中心投诉调解部对工程质量进行认证,经认证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整改;经认证若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接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年。
3、甲方在接到乙方的验收通知后逾期未进行验收的,或者未经验收有任何使用行为的,视为该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第十条:工程款的支付
1、双方经协商同意工程款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
第一次
开工前三天
支付元
第二次
工程完成3/4
支付元
第三次
双方验收合格
支付元
注:工程完成3/4指——泥工完毕,木工完成80%,油漆进场。
开工前三天,甲方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元,大写:
元,余款在工程验收后,甲方确认结算书时支付完毕;
其他方式:
2、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三天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认可,甲方在工程结算文件上签字确认,甲方签字时向乙方付清全部工程尾款。若甲方有异议应在接到资料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未提出书面异议或者无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为甲方已确认结算书。
3、甲方付款必须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或者将款交给乙方指定的人员,在乙方指定人员收款的情形下,甲方必须在该人员持有乙方法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收款授权委托书的条件下才能支付,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双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工程成品、半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损害赔偿金;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30%的违约金。
4、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
5、由于甲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甲方需付工资及相关材料费。
6、由于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7、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50元。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覆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向当地有关建设部门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可以依法通过诉讼解决,如诉讼则由乙方所在地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
第十四:合同附件
1、家装工程预算书
2、家装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3、工程变更单
4、隐蔽工程验收单、各工组工程验收单、材料进场验收单、竣工验收单
5、竣工结算书
甲方:乙方:
联系电话:公司负责人:
住址:公司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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