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非法持有罪立案标准:
1、非法持有军用支一支以上的;
2、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的非军用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非军用支二支以上的;
3、非法持有手榴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4、非法持有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等。
非法持有、藏匿的支、弹药是自己非法制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的,应以非法制造、、弹药罪或者盗窃、抢夺支、弹药罪论处,不再另定私藏支、弹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二十 【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罪】违反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出租、出借支罪】依法配备公务用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依法配置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