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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法人名誉权的鉴定

来源:五八零教育网

侵犯法人名誉权的认定,采用文字、图片、言论、拉横幅等方式捏造、散布虚假事实贬损法人商业信誉和产品信誉的行为,构成对法人名誉权的侵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一、构成的条件

构成条件如下:1、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2、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3、主体是一般主体,并且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二、隐私权与名誉权有什么不同

隐私权与名誉权之间的区别主要有:

1、隐私权与名誉权主体不同。隐私权仅自然人享有;而名誉权不仅自然人享有,法人、其他组织也享有;

2、隐私权与名誉权客体不同。隐私权的客体是自然人不愿为他人知晓或不宜公开的秘密;而名誉权的客体是公众对特定人的社会评价;

3、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方式不同。侵害隐私权的方式常见的是未经自然人同意或授权而披露、传述、散布、窃取他人的个人隐秘事项;而侵害名誉权的方式常见的是侮辱和诽谤;

4、隐私权与名誉权侵害的内容不同。

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人散布、公开的内容并非捏造、虚构的,而是事实;而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人散布的内容是捏造、虚构的.并非事实。

三、诽谤死人构成犯罪了吗

逝者的名誉权也是收到法律保护的《民法典》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应包括保护死者名誉权,这点已为我国司法实践所证实。最高人民在《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3年8月7日)已明确,死者名誉受到损害的,其近亲属有权向人民起诉。

1、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与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犯罪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2、客观方面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所谓散布,就是在社会公开的扩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两种:一种是言语散布;另一种是文字,即用大字报、小字报、图画、报刊、图书、书信等方法散布。所谓“足以贬损”,是指捏造并散布的虚假事实,完全可能贬损他人的人格、名誉,或者事实上已经给被害人的人格、名誉造成了实际损害。如果散布虚假的事实,但并不可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名誉,或无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则不构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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