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工伤护理费用是指企业为处理工伤所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等,属于工伤保险的一项保障措施。伤残赔偿金,则是指因工作导致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农民和其他劳动者所获得的一种经济补偿。工伤护理费用和伤残赔偿金两者的计算标准并不一样。
法律依据:
工伤护理费用:
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职工发生工伤或者职业病提供必要的医疗、护理、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以及死亡工亡人员遗体运送的基本待遇。
2.《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自认为患有职业病,提出申请的,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申请的医疗费。
伤残赔偿金: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因工作造成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本条款规定的伤残津贴标准,分月支付伤残津贴。
2.《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工伤保险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根据工伤职工受到的工伤程度、所在工种、级别和支付能力等因素,确定伤残等级,确定相应的伤残津贴标准。
综上所述,工伤护理费用和伤残赔偿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计算标准也不同。企业应当按照法律规定为工伤职工提供必要的护理和医疗费用,而伤残赔偿金则是根据受伤情况、工种等多种因素综合计算的一项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