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羁押包括逮捕和拘留。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逮捕属于在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羁押是在逮捕、拘留以后决定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的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批准或者人民决定,由机关执行。
第九十四条
人民、人民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机关对于经人民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