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捕后取保候审的条件是如何的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5、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二、不批捕多久可以放人
1、在人民作出不批捕决定之后,对机关放人的时间没有什么特别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中机关应该在接到人民不予批捕决定书之后就马上放人,最长也不会超过24个小时的,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不予批捕的决定通常都是因为机关的证据不符合批捕条件。
2、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3、《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第三款,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机关。第九十一条第四款,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机关在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后,经过审查可能会做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此时,机关对人民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提请复核。上级人民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和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