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采购法制完备的国家,都有明确的国货标准并有国货照顾。采购人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是对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其他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3种例外情形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时,按照财政部《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和《关于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批准后才能采购进口产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应当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 各级应当加强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