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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费包括什么?

来源:五八零教育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对教育费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范围,但客观的讲子女的教育费包括;书本费、学费、住宿费、辅助参考资料费等。法律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十条 凡办有职工子弟学校的单位,应当先按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教育部门可根据它们办学的情况酌情返还给办学单位,作为对所办学校经费的补贴。办学单位不得借口缴纳教育费附加而撤并学校,或者缩小办学规模。第十一条 征收教育费附加以后,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准以任何名目向学生家长和单位集资,或者变相集资,不准以任何借口不让学生入学。对违反前款规定者,其上级教育部门要予以制止,直接责任人员要给予行政处分。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缴。

第2种观点: 子女教育费通常是指子女学习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购买学习工具的费用,参加辅导班的费用,以及其他与学习有关的费用。学费,补课费,书本费,生活费,学习用具费用,医疗保险费用等与学习教育相关的支出费用都属于教育费。 1、子女抚养费应当包括教育费: 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为人父母者应尽的法定义务,既然法律规定子女接受教育是父母的法定义务,那么父母就应当负担子女必要的教育费。 2、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教育经费有哪些来源有: A . 国家财政拨款B . 地方财政增拨的教育经费C . 企业支付D . 教育费附加E . 社会力量F . 学杂费。 教育经费, 是指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的财政预算中实际用于教育的费用。教育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即各级各类的学校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和教育基本建设投资(建筑校舍和购置大型教学设备的费用)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教育法》没有规定教育费是什么,因此,有法官提出找到教育费的法律规定,应当是从《教育法》第二章(教育基本制度)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对教育费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范围,但客观的讲子女的教育费包括;书本费、学费、住宿费、辅助参考资料费等。法律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十条 凡办有职工子弟学校的单位,应当先按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教育部门可根据它们办学的情况酌情返还给办学单位,作为对所办学校经费的补贴。办学单位不得借口缴纳教育费附加而撤并学校,或者缩小办学规模。第十一条 征收教育费附加以后,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准以任何名目向学生家长和单位集资,或者变相集资,不准以任何借口不让学生入学。对违反前款规定者,其上级教育部门要予以制止,直接责任人员要给予行政处分。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孩子的教育费包括书费,学杂费,文具纸张,辅助参考资料,业余爱好的培养以及课外辅导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教育法》没有规定教育费是什么,因此,有法官提出找到教育费的法律规定,应当是从《教育法》第二章(教育基本制度)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对教育费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范围,但客观的讲子女的教育费包括;书本费、学费、住宿费、辅助参考资料费等。法律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十条 凡办有职工子弟学校的单位,应当先按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教育部门可根据它们办学的情况酌情返还给办学单位,作为对所办学校经费的补贴。办学单位不得借口缴纳教育费附加而撤并学校,或者缩小办学规模。第十一条 征收教育费附加以后,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准以任何名目向学生家长和单位集资,或者变相集资,不准以任何借口不让学生入学。对违反前款规定者,其上级教育部门要予以制止,直接责任人员要给予行政处分。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孩子的教育费包括书费,学杂费,文具纸张,辅助参考资料,业余爱好的培养以及课外辅导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教育法》没有规定教育费是什么,因此,有法官提出找到教育费的法律规定,应当是从《教育法》第二章(教育基本制度)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孩子的教育费包括书费,学杂费,文具纸张,辅助参考资料,业余爱好的培养以及课外辅导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对教育费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范围,但客观的讲子女的教育费包括;书本费、学费、住宿费、辅助参考资料费等。法律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十条 凡办有职工子弟学校的单位,应当先按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教育部门可根据它们办学的情况酌情返还给办学单位,作为对所办学校经费的补贴。办学单位不得借口缴纳教育费附加而撤并学校,或者缩小办学规模。第十一条 征收教育费附加以后,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准以任何名目向学生家长和单位集资,或者变相集资,不准以任何借口不让学生入学。对违反前款规定者,其上级教育部门要予以制止,直接责任人员要给予行政处分。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子女教育费通常是指子女学习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购买学习工具的费用,参加辅导班的费用,以及其他与学习有关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对教育费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范围,但客观的讲子女的教育费包括;书本费、学费、住宿费、辅助参考资料费等。法律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十条 凡办有职工子弟学校的单位,应当先按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教育部门可根据它们办学的情况酌情返还给办学单位,作为对所办学校经费的补贴。办学单位不得借口缴纳教育费附加而撤并学校,或者缩小办学规模。第十一条 征收教育费附加以后,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准以任何名目向学生家长和单位集资,或者变相集资,不准以任何借口不让学生入学。对违反前款规定者,其上级教育部门要予以制止,直接责任人员要给予行政处分。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缴。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孩子的教育费包括书费,学杂费,文具纸张,辅助参考资料,业余爱好的培养以及课外辅导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教育法》没有规定教育费是什么,因此,有法官提出找到教育费的法律规定,应当是从《教育法》第二章(教育基本制度)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制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子女教育费通常是指子女学习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购买学习工具的费用,参加辅导班的费用,以及其他与学习有关的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律对教育费没有作出具体的规定和范围,但客观的讲子女的教育费包括;书本费、学费、住宿费、辅助参考资料费等。法律依据:《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第十条 凡办有职工子弟学校的单位,应当先按本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教育部门可根据它们办学的情况酌情返还给办学单位,作为对所办学校经费的补贴。办学单位不得借口缴纳教育费附加而撤并学校,或者缩小办学规模。第十一条 征收教育费附加以后,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不准以任何名目向学生家长和单位集资,或者变相集资,不准以任何借口不让学生入学。对违反前款规定者,其上级教育部门要予以制止,直接责任人员要给予行政处分。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缴。

第3种观点: 子女教育费通常是指子女学习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购买学习工具的费用,参加辅导班的费用,以及其他与学习有关的费用。学费,补课费,书本费,生活费,学习用具费用,医疗保险费用等与学习教育相关的支出费用都属于教育费。 1、子女抚养费应当包括教育费: 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为人父母者应尽的法定义务,既然法律规定子女接受教育是父母的法定义务,那么父母就应当负担子女必要的教育费。 2、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教育经费有哪些来源有: A . 国家财政拨款B . 地方财政增拨的教育经费C . 企业支付D . 教育费附加E . 社会力量F . 学杂费。 教育经费, 是指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的财政预算中实际用于教育的费用。教育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即各级各类的学校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和教育基本建设投资(建筑校舍和购置大型教学设备的费用)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1种观点: 子女教育费通常是指子女学习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购买学习工具的费用,参加辅导班的费用,以及其他与学习有关的费用。学费,补课费,书本费,生活费,学习用具费用,医疗保险费用等与学习教育相关的支出费用都属于教育费。 1、子女抚养费应当包括教育费: 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为人父母者应尽的法定义务,既然法律规定子女接受教育是父母的法定义务,那么父母就应当负担子女必要的教育费。 2、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教育经费有哪些来源有: A . 国家财政拨款B . 地方财政增拨的教育经费C . 企业支付D . 教育费附加E . 社会力量F . 学杂费。 教育经费, 是指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的财政预算中实际用于教育的费用。教育经费包括教育事业费(即各级各类的学校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和教育基本建设投资(建筑校舍和购置大型教学设备的费用)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孩子的教育费包括书费,学杂费,文具纸张,辅助参考资料,业余爱好的培养以及课外辅导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学费,补课费,书本费,生活费,学习用具费用,医疗保险费用等与学习教育相关的支出费用都属于教育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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